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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农村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1500万惠泽2万人

2008-1-22 8:02:35 来源: 烟台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1月16日,莱阳气温骤降至零下7℃,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在莱阳市制药厂职工宿舍,年近花甲、身患多种疾病的下岗工人仲伟永从该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40元救助金和棉衣被等慰问品时,激动地说:“感谢政府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我渡过难关。”仲伟永于去年7月通过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可领取救助金240元。

  类似老仲这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困难家庭,在莱阳市还有很多。据介绍,2007年该市将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11660名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比上年增加9340人,农村低收入家庭已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范围也扩大到527户1067人。自1997年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该市已累计发放保障金1500多万元,有2.1万多人得到了低保救助。

  根据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莱阳市从2003年开始逐年提高城乡低保金保障标准。农村低保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3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城市低保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现在的240元,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年需460多万元保障金全部列入市财政预算。不仅如此,针对粮、油、肉、奶等生活用品价格上涨较快的实际情况,这个市自2007年7月开始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生活用品购物补贴,第三季度每人每月15元,第四季度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为此市财政增拨补助金12万元。此外,该市还建立了“爱心超市”,向1000余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爱心救助卡”,持卡每人每年可到爱心超市免费购买200元的生活用品,为此该市每年发放购物金20多万元。眼下,莱阳城乡低保制度已经构筑成一道安全保障网,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讯员 董新云 徐爱荣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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