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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多项措施并举严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

2007-9-14 8:04:01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烟台讯:为防止在政府采购领域发生商业贿赂案件,最近,招远检察院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达成共识,双方共同采取措施,严防采购领域发生商业贿赂案件。截至目前,该领域尚未发现一起商业贿赂案件。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防范。他们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采购计划管理、信息公告发布等办法,进一步了完善《招远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服务、货物类项目涉及的品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使各项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透明运行,堵塞引发商业贿赂的漏洞。

  二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把好三大重要关口。首先把好采购预算关,对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一律不予采购。其次把好采购申请关,由采购单位填报《招远市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市财政局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采购办。第三要把好标书制作发放和审查关。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对审查的细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标书制作发放环节不出现漏洞。

  三是把握防范重点,严格采购资金支付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对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并严格支付程序,对个别采购人不按规定私自进行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既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又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完善采购监督机制,增加采购工作透明度。对于2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要求采购机构在每次开标时,必须邀请检察院、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参加,对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对预中标单位全部由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并规定,对有行贿纪录的,一律限制或取消中标资格。对监督人员在监督中提出的异议则认真讨论,正确对待,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记者赵红军 杨姝曼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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