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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污水处理费统一为一块一 居民收费标准未变

2007-8-14 7:34:20 来源: 烟台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区普通行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分别由每立方米0.90元和每立方米1.00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10元,执行范围为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开发区五区。该标准从8月1日(含)后第二次抄见表量起执行。据悉,居民收费标准未变,仍为每立方米0.7元。(孙妙 新书)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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