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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安定发展环境-访烟台中级法院院长刘为群

2007-6-8 8:18:41 来源: 烟台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优化发展环境,和谐是最终目标。法院系统将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在接受采访时说。

  刘为群说,治安环境是发展环境的基础环境,法院系统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努力做好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打击侵犯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经济秩序的综合治理,着力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及时公正审理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市场平等交易和公平竞争。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法院将重点搞好审判职能延伸。在依法审理好涉及城市拆迁、民营经济、新农村建设等社会热点和民生重点案件的同时,成立法律咨询小组,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为市委、市政府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处理此类问题当好参谋助手。 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阎江峰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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