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在烟台机场看到,安检口悬挂公告牌,告知旅客自5月1日起将执行民航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班机的公告》,液态物品将成为检查重点。
按照新规,乘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总量不得超过1升,同时必须使用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封装,超出部分一律托运。每名旅客只允许携带一个塑料分封装袋登机,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须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供安检人员另行检查。新公告对于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同样适用。
另外,尽管婴儿食品、处方药以及其他常见非处方药品仍可随身携带,但其附加条件堪称严格。乘客携带婴儿食品,必须有婴儿或儿童同行;携带处方药,必须出示处方。允许携带的物品在通过安检通道时仍需接受检查。 (文明 张黎 李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