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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县2008年度社会保险暂定缴费工资基数出台

2007-12-14 8:19:16 来源: 今晨6点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为了不影响各企业2008年年初缴费基数的审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长岛县对2008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暂定为: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最高5400元,最低为108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最高1800元,最低1620元。

  依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法为: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山东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90%确定,最高缴费基数为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

  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缴费基数再作进一步调整。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王辉 傅丽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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