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有利好消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烟台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烟台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一系列扶持“零就业家庭”的政策浮出水面,并将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纳入援助范畴。
今年年底,我市将实现存量“消零”
据劳动保障部门初步调查统计,目前全市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还有1335户,其中,市直和芝罘区有876户,占65.6%。绝大多数困难群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就业难度很大,一旦长期失业会使他们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成为城镇最困难的群体。
此次市政府“零就业家庭”援助政策的援助对象为“双零家庭”,即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主要包括发放社保补贴、鼓励开发岗位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旨在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
市政府研究确定,到2007年底前,申报援助的“双零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转移就业,实现存量“消零”。从2008年起,“申报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构建起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开发一批适合“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岗位,动员和组织一批企业进行爱心捐岗,保证年度“消零”计划如期完成。另外,我市将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指导和失业调控,尽量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员工,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 (杨超 孔磊 得玲)
“双零家庭”援助政策解读
昨天上午9时30分,芝罘区王先生赶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参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市场,一进市场就得知烟台专门出台了援助“双零家庭”就业的扶持政策,今年年底将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就业。这让王先生心里暖呼呼的:“我和对象两人都失业,年龄大了,不好找工作,真犯愁。扶持政策就像定心丸,我会珍惜机会,早日就业。”
“双零家庭”援助政策适合哪些人?如何办理?有哪些扶持政策呢?
“双零家庭”须申报
我市对“双零家庭”人员实行申报帮扶制度,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双零家庭”就业援助日常管理工作,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协助管理。
劳保部门介绍,城镇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无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如何申报“双零家庭”呢?申报援助的“双零家庭”人员,须持户口簿、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有效证明,向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援助,填写《零就业家庭认定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报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汇总后,上报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在城镇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农村人员的《转移就业登记表》中加注零就业家庭。
社保补贴促就业
对公益岗位或各类企业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我市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007年补贴金额为7691.2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的,补贴期限相应延长。
经认定灵活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地规定缴费中的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比例给予60%的补贴(2007年补贴金额为3230.3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其中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享受补贴期满3年后仍然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继续给予补贴扶持。另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或税费减免。
拓宽渠道挖岗位
我市鼓励开发岗位吸纳就业。结合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大力开发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双零家庭”人员特别是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人员就业。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灵活就业,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岗位、派遣就业的,劳动保障和财政等部门要及时组织认定,规范劳动关系,兑现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劳动保障等部门广泛征集投资少、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创业项目,组织各种形式的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双零家庭”人员提供创业平台。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双零家庭”人员按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双零家庭”可获1次免费培训机会,提高就业、创业竞争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另外,由各级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招用“双零家庭”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交流机构将设专门窗口,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援助,尽快帮扶不挑拣岗位的“双零家庭”人员实现就业。(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就业办,电话为6665666。)得玲 杨超 孔磊
责任编辑:杨姝曼